宁波市《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障消防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消防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消防服务和帮助的人,是
    我市《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征集活动中报名参加的人员,服从《宁波消防网》的管理,积极参加全市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消防志愿服务是指《宁波消防网》或者消防志愿者自愿无偿地服务于宁波市消防知识普及和宣传方面的行
    为。
  » 第四条 消防志愿者服务提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所从事的消防志愿活动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必须是经过《宁波消防网》组织的活动。

• 第二章 《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
  » 第五条 加入《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组织条件:
    (一)十八周岁至四十周岁,身心健康,在宁波生活、工作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从事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三)自愿报名参加《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活动、遵守《宁波消防网》规章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参加组织的消防志愿服务
     活动。
  » 第六条《宁波消防网》 消防志愿者履行如下义务:
    (一)参加《宁波消防网》组织的各种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二)自觉维护《宁波消防网》和消防志愿者的形象。
  » 第七条 《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宁波消防网》组织提供的培训、学习活动。
    (二)配发统一的消防志愿者服装。
    (三)优先获得《宁波消防网》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 第八条 消防志愿者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 第九条 每个消防志愿者,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一个基层组织,参加消防志愿者培训和消防
    志愿服务工作。
  » 第十条 消防志愿者有退出活动的自由。

• 第三章 《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服务
  » 第十一条 宣传任务。志愿参与宁波消防网组织的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政府,普及消防常识,增强
    群众消防意识,促进全社会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的提高,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宁波做贡献。
  » 第十二条 法治推动任务。志愿参与宁波消防网组织的社会消防监督活动。
  » 第十三条 其他任务。为城市消防发展、城镇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建设、以及大型消防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 第十四条 消防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 第十五条 利用《宁波消防网》消防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章 奖励
  » 第十六条 建立小时消防志愿服务制度,以完成消防志愿服务的小时数作为考核消防志愿者的基本标准。根据服务时间和工作
    实绩,奖励优秀消防志愿者。
  » 第十七条 对在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宁波消防网》申报,由团市委、市公安消防分局给予表彰奖
    励,表现突出的,推荐上报团省委和其他部门给予表彰。

• 第五章 附则
  »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宁波消防网》。
  » 第十九条 本条例于公布之日起生效。